隱私政策
Travel Us(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資訊通訊網路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個人資訊保護法》等相關法令,為保護使用者個人資訊並迅速、順暢地處理相關申訴,制訂以下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本個人資訊處理方針提供有關本公司個人資訊處理的相關資訊,說明客戶所擁有的權利及行使方式,並提供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的聯絡資訊,以供使用本公司服務期間有任何個人資訊相關疑問時聯繫。
1. 個人資訊的蒐集及利用目的
如欲使用本公司的會員制服務,必須輸入以下必填資訊。未輸入選填項目不會限制服務使用。
| 蒐集及利用目的 | 蒐集及利用項目 | 保有及利用期間 |
|---|---|---|
| 服務加入及使用 [必填] | 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 | [會員]:至退會為止 [非會員]:至個人資訊利用目的達成為止 (依相關法令規定) |
| 提供位置資訊服務 [必填] | 個人位置資訊 | |
| SNS 會員加入時 [必填] | Kakao:電子郵件/手機/暱稱/個人資料 Naver、Google、Apple:電子郵件 | |
| 防止非法/不正當使用及服務分析 [必填] | 自動生成資訊:裝置資訊(裝置類型、OS版本)、使用記錄(IP位址、Cookie、服務使用記錄等) | |
| 購買需要個人資訊的探險商品時 [必填] | 護照圖像、白底本人照片 | |
| 購買商品時(通用) [必填] | 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 | |
| 購買機票商品 [必填] | 乘客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簽證副本等證明文件(需要票價證明文件時)) 購買海外商品時:英文姓名、護照號碼、護照有效期限、發行國 刷卡付款時:持卡人姓名、卡號、有效期限、密碼前2碼、分期期數、卡片類型(個人/家庭/企業)、出生日期(國內商品) 現金付款時:收據、手機號碼、統一編號 | |
| 佔有認證 [必填] | 電子郵件、手機號碼 | |
| 購買需要本人認證的商品 [必填] | 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本國/外國人資訊、CI/DI、電信業者資訊、手機號碼 | |
| 客服中心詢問 [必填] | 電子郵件、姓名、手機號碼、訂單號碼 | |
| 招募旅伴及加入社群 [必填] | 性別、暱稱、手機號碼、個人照片 | |
| 銀行轉帳退款 [必填] | 帳戶持有人、匯款銀行、帳號 |
2. 個人資訊的共享及提供
本公司在「個人資訊的蒐集及利用目的」所告知的範圍內使用會員個人資訊,不超出該範圍提供給他人。但為提供優質服務,在商品預訂及購買階段取得會員同意後,可提供給第三方。
| 接收方 | 提供資訊 | 提供目的 | 保有及利用期間 |
|---|---|---|---|
| 當地旅行社 | 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航班號、白底證件照及護照照片(需要證明文件時) | 用於當地簽證申辦代理及當地許可證辦理等旅行準備及機場接送服務 | 至個人資訊利用目的達成為止 (依相關法令規定) |
3. 個人資訊處理的委託
本公司為順暢執行業務,包括服務提供、維護管理、使用者便利性等,將個人資訊處理業務委託給外部廠商運營,如下所示。
(1)國內個人資訊處理委託現況
| 受託者 | 委託業務 |
|---|---|
| Amazon Web Services Inc. | 為提供服務而進行的雲端系統運營及保管 |
| Toss、KakaoPay、SamsungPay、Naver Financial、NHN Payco、NHN KCP | 付款處理 |
| NHN KCP | 手機號碼本人認證 |
| Channel Corporation | 線上諮詢 |
4. 個人資訊的處理及保有期間
所蒐集個人資訊的保有、利用期間為從服務使用合約締結(會員加入)起至服務使用合約解除(申請退會)為止。本公司原則上在個人資訊因保有期間屆滿、處理目的達成等原因而不再需要時,立即銷毀該資訊。
但如依商法、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認定有保存必要性時,本公司依相關法令所定期間,以保存目的保管會員資訊。
| 保有資訊 | 保有期間 | 法律依據 |
|---|---|---|
| 代金付款及貨物等供應相關記錄 | 5年 | 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 |
| 合約或申購撤回等相關記錄 | 5年 | 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 |
| 消費者投訴或糾紛處理相關記錄 | 3年 | 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 |
| 標示及廣告相關記錄 | 6個月 | 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 |
| 位置資訊相關記錄 | 6個月 | 位置資訊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 |
| 網站訪問記錄 | 3個月 | 通訊秘密保護法 |
5. 個人資訊的銷毀程序及方法
本公司原則上在個人資訊因保有期間屆滿、處理目的達成等原因而不再需要時,立即銷毀該資訊。若儘管資訊主體同意的個人資訊保有期間已屆滿或處理目的已達成,仍需依其他法令繼續保存個人資訊,則將該個人資訊分類存入獨立資料庫,或套用存取控制後保存。
本公司的個人資訊銷毀程序及方法如下。
(1)銷毀程序
本公司選定發生銷毀事由的個人資訊,依以下方法銷毀該個人資訊。
(2)銷毀方法
印在紙張上的個人資訊以碎紙機粉碎或焚燒方式銷毀;以電子檔案形式儲存的個人資訊使用無法重現記錄的技術方法或物理方法銷毀。
6. 客戶的義務及行使方法
(1)客戶的權利
客戶可隨時要求修正、撤回同意、刪除、查閱所蒐集的資訊。但撤回同意或刪除時,可能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本公司所蒐集的個人資訊可透過以下方式確認。
網頁:我的資訊 > 個人資料管理
行動應用程式:我的資訊 > 個人資料管理
無法透過 Tripmozzi 網站或應用程式直接確認的資訊,可聯絡客服中心(1:1聊天、tripmozzi@tripmozzi.com、070-7954-6515)確認。如欲要求撤回個人資訊同意、刪除、停止處理,可透過本公司客服中心提出申請。此外,客戶可隨時透過退會撤回對個人資訊蒐集及利用的同意。提出此類申請時,可能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為履行法令義務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有危害他人生命及身體之虞的情況下、有不當侵害他人財產及其他利益之虞的情況下,或不處理個人資訊就無法提供與資訊主體約定的服務等合約履行困難,且資訊主體未明確表示解除合約意思的情況下,撤回同意、刪除、停止處理可能有困難。
在您申請的處理完成之前,不會使用該資訊或提供給他人。此外,如因合理事由已將錯誤的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方,將立即通知第三方並採取撤回同意、刪除、停止處理等措施。
(2)客戶的義務
客戶有義務保護自己的個人資訊。因客戶自身疏失(如轉讓、出租、遺失ID(電子郵件地址)、密碼、存取媒介,或在登入狀態離開等)或使用無法以法令安全措施阻擋的方法及技術進行的駭客攻擊等,本公司即使盡到相當注意義務仍無法控制的網路問題導致個人資訊外洩所生問題,本公司不承擔責任。客戶必須保持個人資訊最新狀態,因輸入不正確資訊引起的問題由客戶自行負責。盜用他人個人資訊進行會員加入或盜用ID進行付款處理時,可能依相關法令受到處罰並喪失客戶資格。客戶有義務維護ID、密碼等的安全,不得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客戶有義務依公司個人資訊保護政策協助定期安全活動。
7. 網際網路存取資訊檔案設定
本公司為提供客戶便利且有效率的個人化服務,可能蒐集並儲存在服務使用過程中自動生成的資訊或無法識別個人的裝置資訊。
(1)Cookie
Cookie(小型文字檔案)是為確保使用者有效且安全地使用網站,在存取網站時傳送並儲存到使用者裝置的小型文字檔案。Cookie儲存後再次造訪網站時,Cookie會識別使用者的裝置並自動載入之前的設定和使用記錄。此外,本公司可分析訪問的服務資訊、服務存取時間及頻率、在服務使用過程中生成或提供(輸入)的資訊等,提供針對客戶喜好和興趣的特定服務(含廣告)。客戶對Cookie擁有選擇權,可透過在網頁瀏覽器設定選項,允許所有Cookie、每次儲存Cookie時進行確認,或拒絕儲存所有Cookie。
* 可透過下方連結確認各瀏覽器的設定方法。
- Microsoft Edge
- Chrome 瀏覽器
- Firefox
- Safari
8. 客製化廣告
本公司的客製化廣告是指透過處理行為資訊,分析、推估使用者的關注、興趣、喜好及傾向等,向使用者客製化提供的廣告。
廣播通信委員會「線上客製化廣告個人資訊保護指南」與本通知中所用術語定義如下。
- - 線上行為資訊:能掌握並分析使用者關注、興趣、喜好及傾向等的線上使用者活動資訊,如網站訪問記錄、應用程式使用記錄、購買及搜尋記錄等
- - 線上客製化廣告:透過處理行為資訊,分析/推估使用者的關注、興趣、喜好及傾向等後,向使用者客製化提供的線上廣告
(1)行為資訊蒐集・利用說明
行為資訊在服務使用過程中自動蒐集並儲存,在無法識別個人的狀態下使用,不與個人資訊結合使用。
行為資訊蒐集為在服務使用過程中自動生成並儲存的形態。
| 行為資訊的蒐集、處理廣告業者 | 蒐集的行為資訊 | 行為資訊蒐集方法 | 行為資訊蒐集目的 | 保有、利用期間及其後資訊處理方法 |
|---|---|---|---|---|
| Travel Us | 使用者的網站訪問記錄、應用程式使用記錄、搜尋記錄 | 使用者訪問/執行網站/應用程式時自動蒐集 | 提供基於使用者興趣的客製化廣告 | 網站/應用程式訪問資訊2年、商品搜尋資訊2年 |
(2)行為資訊提供說明
可向合作夥伴(廣告業者)提供基於使用者非識別廣告識別碼的網站訪問記錄、搜尋記錄、應用程式使用記錄等行為資訊,運營現況如下。
| 接收方 | 提供項目 | 接收方的利用目的 |
|---|---|---|
| Facebook、Kakao、Google、Naver | 使用者的網站訪問記錄、應用程式使用記錄、搜尋記錄、廣告識別碼 | 提供基於使用者興趣的客製化廣告 |
(3)使用者控制權的行使方法
使用者可隨時拒絕接收此類客製化廣告,此情況下將顯示非客製化的一般廣告。封鎖客製化廣告的方法如下。
| 區分 | 拒絕接收方法 |
|---|---|
| Android | Google設定 > 廣告 > 取消選取廣告個人化 |
| iOS | iPhone設定 > 隱私權 > 廣告 > 限制廣告追蹤 |
9. 個人資訊保護的安全性確保措施
本公司在處理使用者個人資訊時,採取以下措施確保個人資訊的安全性,防止個人資訊遺失、竊取、外洩、變造、毀損等情況。
(1)加密保管
包含使用者密碼在內的個人資訊以加密方式儲存及管理,個人資訊的確認、變更僅限知道密碼的本人方可進行。使用加密通訊區間傳送資料,除密碼外,法令要求加密時亦依此處理。
(2)安全管理
利用入侵阻斷系統、威脅偵測系統,盡力防止個人資訊因駭客攻擊或病毒等外洩及毀損。利用最新防毒程式防止使用者個人資訊或資料外洩或損壞,並透過加密通訊等在網路上安全地傳送接收個人資訊。
(3)個人資訊處理最小化及教育
本公司將個人資訊相關處理負責人員限制在最低限度,透過對個人資訊處理人員的教育等管理措施,強調法令及內部方針等的遵守。本公司制訂並運營個人資訊保護內部管理計畫。
10.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及機關詢問說明
本公司指定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及負責部門,全面負責個人資訊處理相關業務,並處理與個人資訊處理相關的投訴及被害救濟等事項。使用者可就使用本公司服務期間所發生的所有個人資訊相關詢問、投訴處理、被害救濟等事項,向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及個人資訊保護負責部門提出詢問。本公司將迅速回覆及處理使用者的詢問。
-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金振浩
- 聯絡方式:070-7954-6515
- 電子郵件:tripmozzi@tripmozzi.com
如需申報或諮詢其他個人資訊侵害,可向以下機關諮詢及詢問。以下機關隸屬政府機關,若對本公司自主性的個人資訊投訴處理或個人資訊被害救濟結果感到不滿,或需要詳細協助時,請向其提出詢問。
- 個人資訊紛爭調停委員會(1833-6972)
- 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KISA,撥打118)
- 警察廳網路搜查局(網路犯罪申報系統(ECRM),撥打182)
- 大檢察廳網路搜查課(撥打1301)
11. 告知義務
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可能因法令、政府政策或公司內部政策等需要而變更。如有內容新增、刪除及修正,將在修訂前最少7日起,透過網站「公告事項」及電子郵件等迅速告知。但如有使用者權利的重要變更,將在最少30日前告知。
本個人資訊處理方針自2024年7月1日起適用,修改前的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可透過公告事項確認。